這是很多網友都有的一樣的疑問,經過請教航空票務專家,得到的答案如下:







在航空票務作業中「座位艙等」(在機票票面顯示在Class欄位之內)和「票價計算基準」(Fare Basis)。你所問的 Y…T…B 是指「票價計算基準」(Fare Basis),而非座位艙等。有關「座位艙等」與「票價計算基準」都是由「國際民航運輸協會」(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, IATA)訂定的。







根據「國際民航運輸協會」的規定,「座位艙等」分為頭等艙(First Class)、商務艙(Business Class)和 經濟艙(Economy Class 或Coach Class)。在短程航線只有頭等艙、和經濟艙兩種艙位。在廉價航空公司(Low Cost Carrier)只有經濟艙一個艙等。







在每一個艙等之下有若干種「票價計算基準」,以英文字母表示。注意:「票價計算基準」與乘客在所屬艙等內獲得的待遇無關。也就是說,在經濟艙艙等之下有十幾種「票價計算基準」,不論是Y、T、B或其他基準,乘客在托運行李重量、座位分配、機上餐飲上都是一樣的。所謂「票價計算基準」是指旅客在「使用」這張票上受到的限制,與乘客上機後的待遇無關。







根據「國際民航運輸協會」的規定,每一艙等之下的「票價計算基準」都賦予特定的英文字母,不能混用。例如B是經濟艙專屬的一種「票價計算基準」,不能用在其他艙等。「國際民航運輸協會」規定「頭等艙」專屬的「票價計算基準」字母包括A, F, P, R, Z。「商務艙」專屬的「票價計算基準」專屬的「票價計算基準」字母包括C,D,J。「經濟艙」專屬的「票價計算基準」專屬的「票價計算基準」字母包括Y, B, H, G, I, K, L, O, Q, R, S, T, U, V, W, X。但是上述每一個字母的定義(使用機票的權利與限制)卻是由航空公司自行決定的。也就是華航定義的Q與新航定義的Q,意義可能稍有不同。







以下是中華航航空公司各艙等的「票價計算基準」的定義:



頭等艙



F- 全價票



A- 特價推廣票



U- 自商務艙升等票



E- 贈送票







商務艙



C- 全價票



J- 全價票(適用於空中巴士340機型)



D-特價推廣票



I- 自經濟艙升等票



R-自經濟艙升等票(適用於空中巴士340機型)



O-贈送票







經濟艙



Y-全價票



B- 機票有效期間一年之機票



M- 旅遊票



H- 旅遊票可搭配精緻旅遊



L/X- 特廉票 (不能累積里程,限定航班日期)



S- 贈送票



V/W/G- 團體票 (不能累積里程,不能更改航班, “flight date shown”)



K/N/Q/T/Z- 外站開立之回程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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